(一)市应急指挥部的构成与职责。
1.市应急指挥部的构成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助分管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市环保局、经贸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安监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公安消防支队、气象局、供电公司、日照海事局、信息产业办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同志。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置预案,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处置预案的措施建议,并根据各职能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进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宣传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查明污染来源,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组织疏散群众,保持社会稳定。
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进行调查处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建委: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城市被损毁的给排水、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排险,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保障事故抢险所需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支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灾民、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水域的水质监测和调控工作,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预测,提出减少污染的措施和建议,对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提供事故地点涉及水域的相关资料,组织协调相关水域的水资源调度,对需采取的水利工程措施提供技术指导,消除水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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