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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一)市应急指挥部的构成与职责。
  1.市应急指挥部的构成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助分管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市环保局、经贸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安监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公安消防支队、气象局、供电公司、日照海事局、信息产业办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同志。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置预案,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处置预案的措施建议,并根据各职能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进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宣传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查明污染来源,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组织疏散群众,保持社会稳定。
  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进行调查处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建委: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城市被损毁的给排水、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排险,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保障事故抢险所需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支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灾民、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水域的水质监测和调控工作,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预测,提出减少污染的措施和建议,对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提供事故地点涉及水域的相关资料,组织协调相关水域的水资源调度,对需采取的水利工程措施提供技术指导,消除水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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