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考志愿卡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学校的所有考生按志愿填报要求在市直、东港区、岚山区的高中范围内自主选择志愿学校。莒县、五莲县的考生在本县区域内自主选择志愿学校。
5.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4日上午10:10-11:10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的1个小时内)。在填报志愿时,所有考场均在同一时间统一播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发的中考志愿填报指令。监考教师不得另作解释。考生在本人参加中考考试的考场领取并填写志愿卡。志愿卡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
6.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志愿卡的发放、收取工作,将考生填好的志愿卡核对收齐后,按试卷密封格式装袋,并随同试卷一同上交。
7.东港区、岚山区于6月14日下午14:00前将考生试卷、答题卡及考生志愿卡安全押运至市教育局保密室。莒县、五莲县按市教育局要求安全存放于指定保密室。各考点主考、考区主任分别是考生填写的志愿卡原件及试卷、答题卡保密封存和安全传递的第一责任人。
8.市区(包括市直和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下同)、莒县和五莲县三个录取区的考生不得跨区报考志愿学校,跨区填报志愿学校者不予录取。
六、阅卷统分
1.全市阅卷结束时间为6月25日前。
2.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立全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和各区县教育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
3.评卷教师实行聘任制,由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任。评卷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在职骨干教师。
4.标准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市派阅卷检查员统一带往各评卷点。
5.阅卷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数据库密封,经阅卷组负责人签字后送市教育局保密室。同时按《保密法》规定责成专人将数据微机进行保密处理,并将原始试卷妥善保存3个月,以备查询。
七、录取办法
1.中考志愿卡读取和公布考生成绩时间安排在6月26日零点前,录取时间与读卡时间同步,调剂录取截止日期为7月15日。
2.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及各区县教育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人员和各高中学校校长组成。
3.市教育局按计划为各录取区划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备案。
4.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及成人中专的录取,也可参加普通中专录取后期的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