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有关问题的函
(陕政函〔2007〕158号)
财政部:
财金函〔2007〕172号函收悉。陕西省人民政府对贵部来函非常重视,及时组织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就我省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进行了核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现就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998年,我省实施了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为以妇幼保健院为主的17家医院引进临床检验、超声仪器等设备。该项目贷款总额3332.8万奥先令(折合约242万欧元),贷款期限25年(含8年宽限期),年利率4.5%,国内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与陕西省卫生厅签订转贷协议,省财政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项目设备的投入,改善了项目执行单位的医疗设施条件,提高了对疾病的诊断能力,缓解了医疗服务上的供需矛盾,同时也培训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对于9家基层妇幼保健院,这批先进医疗设备的引进,提高了保健院的装备水平和社会知名度,方便了孕产妇就近及时检查,降低了胎儿的出生畸形率,促进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二、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原因
对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情况,审计署在审计调查评价结论中认为:该项目完成了设备采购计划,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基本实现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总体目标。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还贷能力差,存在债务拖欠。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贷款设备使用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如电解质分析仪使用的是非开放性试剂,运行时需要每天24小时开机,且每天必须保证12个病人检查才能维持基本的运营成本。但是县级妇幼保健院每天大约只有1-2个病人需要此项检查,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二)部分贷款设备运行成本是按立项时计算,目前的收费价格已经大幅度下调。如V530D三维彩超打印一份图文报告的成本是35元,但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是每张10元,致使设备运行成本和收入严重倒挂。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的病员相对较少,服务对象为妇女和儿童,因此病员较少,相应收入也少。加之妇幼保健属于公共卫生事业,不产生经济效益,还款能力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