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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


  深化招生考试和奖励评优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列入学生奖励评优的重要指标,并注重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在中小学校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将考分作为衡量教育质量和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为基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松绑;深化中考和高考改革,推进高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强化对考生的知识面、思考判断、创新思维、分析综合等能力的考查;改革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突出对考生研究能力的考核。

  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和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学校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以创新教育为导向的质量监控;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探索引入标准化认证体系,借鉴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和企业的规范标准,建立体现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教育质量标准。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要完善以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为核心的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人员专业建设,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督导,努力提高督导水平;加强教学质量专项督导,重视艺术、体育等学科的教育督导,加大对学生创新素质培养实效在评估中的权重,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加强对少年宫、少科站等校外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督导,充分发挥这些基地对学生创新素质培养的重要作用。

  12.加强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教师是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主导力量。建设创新型教师队伍,是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环节。要下大力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从教育观念、队伍结构、培养模式、人事制度等各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全面提高教师的创新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能够担当创新人才培养重任的创新型教师队伍。

  实施以增强创新思维和创新教育能力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特别要注重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拓展视野、提高能力,力争使广大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得到明显增强,创新思维和创新胆略得到明显提升,创新教育技能和创新教育艺术得到明显提高;高校和职校教师要面向产业实际开展培训,更多地接触实际和了解技术发展、商业运作;选择若干应用型学科专业进行试点,鼓励和推进高校教师利用学术假、挂职锻炼等形式去企业、科研院所与政府等实际部门工作,将实际锻炼经历和成绩纳入教师职务晋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高校教师赴国内外其他名校游学,促进知识更新,把握学科发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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