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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07〕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96号),结合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以下简称“村村通”)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

  (二)我市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有效解决了数十万山区农民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我市山区农村仍然存在广播电视覆盖“盲区”,存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质量差的问题,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新时期“村村通”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村村通”工程按期完成

  (一)新时期我市“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面实现全市3567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巩固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使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8%。

  (二)具体目标:

  --2007年,完成300个自然村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工程,并开展9个县(市)区无线发射台(站)恢复建设工作;

  --2008年,完成9个县(市)区无线发射台(站)恢复建设和中央、省规定的广播电视覆盖任务。同时,做好我市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覆盖工作,完成892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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