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启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全面完成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绿化。(市环保局、建委、林业局、交通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十)实施淮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完善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加快实施对燃煤电厂的脱硫改造工程。(市环保局、经贸委、发改委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十一)规划建设文化设施工程。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市图书馆建设,加强县级图书馆维修、改造和建设,建成莒县博物馆新馆并投入使用。(市文化局、莒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十二)加强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紧急救援中心,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加快中心卫生院建设,到2010年完成所有中心卫生院的建设和改造。(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十三)建设万平口水上训练基地和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比赛设施。搞好居民小区、各类广场的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市体育局、建委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四、推进重大改革、制定重要政策的责任主体和分工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度建设、政策制定以及统筹协调、维护竞争秩序上来。搞好事业单位改革。(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三)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确立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界定市、县、乡(镇)政府间的财政责任,调整收支关系,合理划分税收征管和分享权限。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四)深化价格体制改革。以完善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源开发和使用的调节作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五)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市属重点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股票发行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市国资局、经贸委、发改委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六)大力实施金融创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组建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大力培植资本市场,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国内外上市融资。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加快生态金融建设,积极探索产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形式,着力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争取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