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县两级建设科技馆,乡镇设科普站所,社区和村居设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栏等;进一步加大市科普资源库开发建设力度和科普资源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强大众传媒科普传播能力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
(二)职责分工。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9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团市委配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配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贸委、市总工会配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配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事局配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牵头,市科技局配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广电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日照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委配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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