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卫妇社发〔2006〕381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促进我省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水平,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甘肃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现就甘肃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健全我省城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网底,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任务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区(县)卫生局根据当地疾控、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布情况,在每年12月中旬提出下一年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帮扶的专业、人数和时间,确定对口支援和受援单位。区(县)卫生局应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州)卫生局,以便综合协调各项工作。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内的对口支援工作由市卫生局提出工作方案,省卫生厅统一协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