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狠抓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工作落实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狠抓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工作落实的通知
(宜府函〔2006〕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精神,有效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政策落实,强化工作措施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委发〔2006〕8号)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已经下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各区县必须在8月上旬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新政策从8月起全面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把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到基层、企业和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不折不扣并及时兑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鉴定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要进一步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到位,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群众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承担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自觉履行好社会责任,妥善解决好政策性扶持与商业化经营之间的矛盾,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方式,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执行好、落实好。要保障相关资金的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据就业工作的目标,增加就业资金的投入。对区县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必须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同级政府的土地收益或者财政另行安排的资金中解决,确保各项就业政策及时兑现。

  二、狠抓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下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力量,花最大的功夫,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要重点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及现役军人配偶中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实行“一人一卡”、“一户一档”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托底安置,确保我市就业困难对象和大龄特困人员的就业和生活都有保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