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安服务业。积极建设保安技术防控监控示范工程、拓展保安服务领域示范工程、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示范工程等三大示范工程,在全省规划建设一批保安技术防控监控中心和保安押运基地示范工程,加强保安专业运输车辆装备,建立完善押运卫星定位系统示范工程,初步建成全省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服务多元化、手段科技化、公共安全社会化、保安技能专业化和保安人员职业化的保安服务体系。
4.就业服务业。在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一批规模较大、信息化水平较高、服务规范的综合性劳动力市场;完善县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加快建设困难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专业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健全劳动力供求信息采集发布系统,扩大服务网络覆盖面;整合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全省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5.服务外包业。按照国家服务外包业“千百十工程”总体发展布局,在福州、厦门等城市建设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争取福州、厦门列入“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吸引50家以上世界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培育500家以上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重点发展计算机软件、与设备相关的嵌入式软件设计等软件开发外包,软件与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外包,动漫创意、网络游戏创意等设计外包,国际中转、国际采购等物流服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管理服务等技术性流程外包,提高服务外包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
(七)科技服务业
1.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面向高新技术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和面向区域经济的特色产业孵化器。在完善福州、厦门、泉州等主要城市为核心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设10个具有产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和完善福州、厦门软件园基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功能,推动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国家级)建设。推进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福州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促进海峡西岸天然药物(三明)孵化器等项目建设。
2.技术创新服务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方式,立足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并重,建立一批新能源、功能材料、自动控制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形成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建设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和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等技术研发与协作研究平台。以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生产力促进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建设福建省软件、生物医药等技术研发与协作研究平台,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设区市高技术产业集群区组建研发服务机构,在三明建设海峡两岸药用植物种质基因库及天然药物区域技术创新联盟。
3.科技信息服务业。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科技文献数据、专利信息服务、自然科技资源等信息共享系统。做大做强若干个综合性和专业性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支持设区市培育一批信誉度高、开拓能力和综合实力强的科技咨询骨干单位,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管理咨询及IT咨询方面机构。加大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
4.科技风险投资业。吸引国内外财团、风险投资基金及民间资金兴办各种形式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形成以民间资本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投资为辅的风险投资发展格局。支持银行机构投资、技术评估机构、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构等各类资本运营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形成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5.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专利代理服务业和专利技术交易服务业,拓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专利技术实施推广、企业专利战略咨询和专利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专利侵权认定机构建设等方面要有较大的发展。
6.检测服务体系。以国家级质检机构和检验检测系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加工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浆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质检中心,以及实施软件产品检测设施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三、努力推进消费性服务业建设
(一)市政公用服务业
1.公共交通服务业。加快建设设区市所在城市过境公路和连接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干道,重点建设福州南客站、厦门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既有铁路福州站、厦门站的服务功能;突出泉州等城市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多种运输方式交互的综合交通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加快公交优先道路和有线通信信号系统建设,积极发展快速公交系统(BRT),建立便捷公交网络,切实提高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轨道交通,争取沿海城际公共交通纳入国家中长期建设规划。
2.城镇供排水及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城镇水源工程和跨流域引水工程,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和保证率,重视污水回用、雨水资源和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强城市内河防洪排涝,实施内河截污与引水综合整治工程,科学配置排水泵站设施,合理调整排水功能分区,确保雨污分流排放。
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化进程,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完善设施布局,加快管网、垃圾收集中转站等配套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效率和水平。到2010年,市(县)基本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厂改扩建工程和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尽快实现集中安全处置。按照中心城区向城郊(乡镇)拓展,中心城镇向农村延伸的发展趋势,将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引入城市化环卫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