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7〕18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信息产业厅、财政厅、文化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我省动漫产业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日
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息产业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
文化厅、地税局、广电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国税局 二○○七年八月)
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等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高我省动漫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动漫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有力的公平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产业体系相对完整、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格局,使动漫产业成为我省信息服务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动漫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5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争取建立2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形成5~10家有实力、上规模、核心竞争力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动漫龙头企业;培育10~20个全国知名动漫品牌。到2015年,全省动漫创作数量大幅增加、产品质量显著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动漫产业的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动漫衍生品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的动漫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