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同意组建张掖市中医医院的批复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同意组建张掖市中医医院的批复
(甘卫中发〔2007〕16号)


张掖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设置张掖市市级中医医院的请示》(张卫发〔2007〕18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在现有甘州区所属中医医院的基础上组建张掖市中医医院,请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建设。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张掖市中医医院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力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效,实施得力。
  二、搞好基础建设规划设计。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做好基础建设规划与设计。房屋建设和院内环境标准可适当超前。
  三、整合中医药人才,加快人才培养速度。确立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科室设置与业务功能,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适当集中一些全市范围内的中医药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档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