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新时期县级价格机构队伍建设
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尤其是市(州)、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务必要把加强县级价格机构队伍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重点是要在理顺县级价格工作关系、改善县级价格工作条件、充实县级价格工作内容、提高县级价格队伍素质等方面下功夫。
1、进一步理顺县级价格工作关系。各地要针对目前县级价格机构设置不相一致的现实情况,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县级价格工作机构。确保价格工作机构与其所承担的价格调控、管理、监管、服务职能相适应。要注意加强县级价格机构班子建设,省、市(州)价格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要求保持价格业务骨干的稳定,提出配备领导干部的任职要求和配备班子的建议,供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参考。要以保证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切实强化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建设,充实价格工作人员力量。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已经设立县(市)价格举报中心、县(市)价格认证中心和县(市)价格监测中心的,要继续加以巩固完善。尚未建立的要取得当地政府支持争取建立。成本调查任务较重的县可以设立成本调查机构。
2、进一步改善县级价格工作条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县级价格机构队伍建设,从人、财、物等方面主动帮助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省局今年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帮助极少数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县级物价局解决办案必需的交通工具和改善办公条件。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对所属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尽可能为县级价格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省县级价格机构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有明显的改善。
3、进一步充实县级价格工作内容。省局将根据经济发展、市场发育的程度,按照《
价格法》的规定,通过修订《湖南省定价目录》,进一步下放价格管理权限。各市州价格部门也要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县级价格机构的状况,因地制宜地及时将一些可以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价格和收费下放给县级价格部门进行管理。今后省局在调定省管价格时,将尽量把初审企业调定价资料的任务交给县一级价格部门,有些条件成熟的也可以委托县级进行听证。对于一些可以由省里制定作价办法和公式,由县级制定具体价格的,将尽可能交由县级价格部门制定具体价格。在价格检查和价格鉴证方面,在遵循级别和地域管辖原则的基础上,省、市两级也要尽量给予县级价格部门更多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