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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长期(2006-2015)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及常见病的研究;甘肃省传统中医药文献的整理与研究;中药材资源的研究与开发;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藏医药的继承与开发的研究、藏医药制剂的研制开发,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藏医药防治疾病的研究;中西医结合防治疑难病。
  领域八、卫生软科学研究
  适合甘肃省情的卫生服务模式研究,包括国家卫生政策在我省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价;农村卫生发展模式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研究;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公共财政投入方式和效益的经济学评价研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济学评价研究;开展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研究,为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突出卫生科研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卫生科技的管理,完善卫生科技政策,整合优化卫生科技资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推动我省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水平的整体提高;完善监督、评估、奖励、认证、准入等科技政策,实现我省卫生科技的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同时,省卫生厅将按照本《规划》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每年制定重点引导和支持的项目指南。
  (二)条件保障
  各地要将卫生科技投入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及卫生发展的总体规划,逐年增加卫生科技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积极鼓励全社会对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筹资,扩大卫生科技经费来源,加强经费管理。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科技投入不得低于卫生事业费的3 %,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结余主要用于卫生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逐步建立省级医学科学研究体系。
  加强医学科研关键技术的共享平台、基地和标准体系的建设。重点建设或完善以下几个支撑平台: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肿瘤研究实验平台、心脑血管疾病研究平台、临床前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食品安全与质量监测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中心、实验动物工程中心、干细胞研究及细胞工程中心、医学情报信息中心等。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和省人民医院建立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在兰州大学、甘肃中医学院等单位争取建立3-4个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在天水市、庆阳市等有条件的市级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研究所。依托全省正在建立的行政指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保障支撑五大信息网络体系开展相应的技术研究。
  (三)人才保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院所要按照“培养为主、引进为辅”和“重点培养、梯队建设”的思路,培养和引进适应自身科技发展的合理人才,特别是要依托重点医学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包括大专院校、研究单位)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加大前沿学科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加快我省高层次医药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重视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等技术骨干梯队的培养,提高高层次人才数量和质量;鼓励科研院所和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带着项目和技术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开展推广应用工作;鼓励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卫生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提高相关技术的前沿耦合性和交叉性,促生新技术和新成果;制定完善政策法规,提高待遇,保障权益,维护重要科技人才安全,有效防止重要科技人才流失;制定和实施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为我省服务计划,对省内重点学科紧缺人才可以采取全国公开高薪招聘,吸引人才;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国内外医学科研院所在攻关项目、人才培养、知识引进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研究适合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机制,建立医疗卫生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进一步破除科学研究中的论资排辈和急功近利现象,抓紧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探索建立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对医疗卫生核心技术领域的优秀专家要实行特殊奖励政策,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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