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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兴卫”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努力为我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
  三、工作思路
  (一)分清职责,确定重点,均衡发展
  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力争在管理和质量方面有高水平突破。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起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行业管理的职责,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当地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发挥率先垂范作用。重点加强县(市、区)级和基层卫生部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力度,制定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管理办法,减少城乡和不同学科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差距,实现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管理,分类指导
  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做到“工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统一领导、业务管理统一规范,信息服务统一高效”,明确发展目标,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全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正确把握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对象、内容和形式,根据不同地域、层次、专业、学科的差异,有针对性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进行分类指导,实现资源共享,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稳步发展。
  四、总体目标
  巩固“十五”期间取得的成绩,不断健全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实现以下目标:
  1.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乡镇卫生院达到50%;
  2.全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二级学科)覆盖率保持100%;
  3.省、市(州)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县(区)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学分达标为70%;
  4.省、市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继续医学教育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5.积极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
  6.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制度,每两年对全省各地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并向全省通报评估结果;
  7.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数不少于举办项目的10%。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造继续医学教育的良好环境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更新补充、拓展创新能力、完善知识结构,保持终身学习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对继续医学教育在卫生事业改革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地位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继续医学教育的宣传力度,制定措施,把继续医学教育提上重要工作日程,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起“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转变成卫生技术人员自觉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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