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全省各市(州)、县(区)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画廊、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专项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临夏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专题报道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达到30次以上,编发《卫生监督信息》上百期。《民族日报》以“公众健康的忠诚卫士-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纪实”为题,对卫生监督工作做了详细的宣传报道。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了“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农村”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参与了“一把手上电视”、“阳光热线”等专题节目,提高了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形成了社会监督的氛围。天水市分别在《天水晚报》、《天水日报》及天水电视台专题节目中进行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报道。庆阳市镇原县录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宣传磁带,出动宣传车10辆(次),在县城和乡镇、街道进行巡回宣传,在街道醒目位置悬挂横幅。陇南市先后出动宣传人员180多人次、办板报19期、墙报12期、悬挂横幅9幅,印制化妆品卫生知识宣传单2000份,设立咨询点9处,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我省在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一)个别地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督查中发现,有的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较慢,比其它市(州)晚近2个月;有的仅停留在下发文件上,不开会,不督查;有的工作进展情况总是迟报,甚至不报;有的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开展前后没有多大差别,成效甚微。在时隔两个多月开展“回头看”时,发现极个别市(州)对督查整改意见没有很好落实,一些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依然长期存在,且仍存在卫生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日期与有效期限起始日期不符、不按期校验等问题,卫生状况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化妆品和无证行医行为随处可见等等,充分说明了有些地方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甚至存在畏难情绪。
(二)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各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就处罚案例来看,大案要案基本没有,甚至一般程序的处罚也很少。不处罚或较轻的处罚对违法者的惩戒力不强,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致使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在抽查的435家单位中,发现12家个体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2家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转借给他人、3家机构法人更换后未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登记、26家诊所超范围诊疗。有5名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9名助理执业医师单独开展诊疗活动、12名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未进行登记。个别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为管理对象通风报信,在上级督查时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诊所、药店关门,逃避检查。在食品、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方面,处罚案件总数和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数均较往年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