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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全省食品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全省食品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甘卫函发〔2007〕128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铁路局劳卫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掌握全省各地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做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省卫生厅抽调全省卫生监督业务骨干,组成5个督查组于2006年10月23日-11月9日对14个市(州)和甘肃矿区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综合督查,2007年1月24-27日再次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对兰州、白银等5个市(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一)食品卫生方面:对全省14个市(州)、33个县(区)和甘肃矿区进行了督查。共抽查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档案资料534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6家,其中餐饮单位87家,学校食堂59家,生产企业37家,食品经营单位3家。
  (二)化妆品卫生方面:对全省14个市(州)、16个县(区)和甘肃矿区进行了督查。共抽查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美容美发店32家,化妆品经营场所122家。抽查化妆品1429种,其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290种,合格181种,合格率为62.41%;国产普通化妆品1139种,合格933种,合格率为81.91%。
  (三)打击非法行医方面:对全省14个市(州)、35个县(区)和甘肃矿区进行了督查,共抽查435家单位,其中卫生行政部门31家、市(县)医院33家、中医院21家、疾控中心门诊22家、乡卫生院23家、个体诊所133家、药店131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0家、医疗科研机构3家、医疗美容机构3家、中心血站13家、单采血浆站2家。 “回头看”期间,共抽查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机构等97家。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发现,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省卫生厅有关专项整治的文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了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多数市州在乡镇聘用了助理卫生监督员。定西市等加强了对近年来兴起的“农家乐”等监管。临夏等地组织对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了农民工的食品安全。各市(州)均开展了6类重点食品行业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基本达到95%以上,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工作。各市(州)还定期开展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专项检查,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兰州市、白银市、庆阳市平均每户监测频次达到了2次以上,合格率较专项整治前提高了10%以上。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开展量化分级单位的授牌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和诚信建设,提高了食品卫生监管水平,食品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庆阳市西峰区对辖区内包括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面粉、植物油、乳制品、纯净水和酒类在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摊点除外)均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C级以上单位占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单位的比例达到了74.7%。武威、定西、天水、白银、临夏、兰州等市(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也进展较快。永靖县对被评为C级以上信誉度的单位全部要求挂牌营业,以增强A、B级单位的荣誉感和群众“明白消费”意识。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地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仅西峰区查处违法案件173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2起,大要案6起(罚款2000元以上)。在对餐饮单位使用植物油的专项检查中,查处非法加工地沟油黑窝点1起,销毁地沟油1402公斤,并依法予以取缔。兰州市对非法添加药物的“帅克胶囊”、“QQ瘦身兼泡腾饮片”等21种食品,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保健食品公司生产的“绿因牌唐平口含片”等5种保健食品进行了查处。二是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各地围绕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六个重点,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医疗机构的持证率明显提高。抽查的243家医疗机构231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证率95.06%;80%以上的医疗机构能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抽查的3家医疗美容机构也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得到明显提高,门诊日志基本能正常使用,传染病实行网络报告,漏报减少。消毒制度基本建立,各类消毒记录完整,医疗废物处置方法正确,登记齐全。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逐步规范。督查的12家中心血站均持有《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行政区域采供血,主要岗位人员能持证上岗,除甘南外,其余市(州)中心血站均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管理。抽查到的21家临床用血机构均使用当地中心血站的血液,出入库记录齐全。药店坐堂行医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抽查的131家药店均未发现坐堂行医行为。三是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地主要对化妆品专卖店、经营化妆品药店、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批发市场经销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存在宣传疗效、是否存在注有适应症等进行专项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从督查情况看,化妆品经营户索证意识普遍增强,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合格率较去年显著提高。现场抽查时,临夏市一经营户能迅速提供被抽查10种产品的“三证”及检验报告,庆阳市西峰区经营户均建立产品证件管理档案,兰州市市售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均有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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