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安全政策。各地要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总体目标,研究制订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年度交通安全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落实责任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评价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6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和肇事车辆、机动车驾驶人所在地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
(二)严格培训、考试和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素质
1.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交通、农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制度,督促驾驶人培训学校和教练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建立完善驾驶人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诚信考核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推行优质诚信驾校、教练员排名制度。
2.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公安、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落实《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健全考试员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机制,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要实行学员和考试员双签名考试制度,建立不同车型驾驶人考试体系。推广使用驾驶人考试指纹识别技术,规范驾驶理论无纸化考试,严格场地驾驶电子桩考仪考试,实行道路驾驶电子路考仪考试。公安、交通和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记录审核制度,密切协作配合,建立驾驶人考试情况通报制度。
3.严格大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管理。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和大型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制度,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公安部门要及时向交通部门通报大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
4.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公安部门要完善驾驶人“黑名单”和“荣誉榜”制度,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审核制度,加强对累积记满12分驾驶人的教育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低驾龄驾驶人的监督管理,着力压降低驾龄驾驶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强化车辆安全源头管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