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容易腐烂的物品和不适于寄递的怕震易损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若寄件人拒绝领回的应报相关部门处理。
4、武器、警具、反动书刊、宣传品、淫秽物品和毒品等,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5.活的动物:暂予扣留,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作其他适当处理,处理费用由寄件人负担。
6.因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物品、设备的快递物品:在收寄点发现时,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在寄递过程中发现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并告知派送单位通知收件人领取。
二、运输环节安全管理
(一)各快递公司应加强快递物品的安全保管工作,杜绝寄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失控状态,确保物品的运输安全。
(二)各公司要加强发运现场管理,杜绝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其他安全隐患。
(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交通部《机动车辆管理办法》,避免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和寄递物品损毁事故的发生。
三、处理分拣环节安全管理
(一)生产作业现场应严禁烟火,各快递公司要制定生产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二)生产现场的电源线、通信线路应按要求规范布线,防止乱拉乱接造成火灾安全隐患。
(三)生产现场要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应按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派送环节安全管理
(一)派投员领取按址投递物件后,应按规定妥为保管,防止物品丢失和延误。
(二)派送员在领取物件时,应检查物件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拆动痕迹,如有异常,应交主管人员处理。
(三)投交给用户的快件物品,应与收件人一起点交、验视,防止由于交接不清,造成物品错交、误交。
(四)各快递公司必须保证快递的投递质量,对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行政辖区(包括本属城市辖区,与市区主体分离且距离较远的“飞地”)、县级市的以市、县人民政府所处位置为中心,10公里半径范围内快递物品,应按物件详情单收件人地址中指明的最具体地点直接将物品投交收件人。严禁擅自将物品投交收发室代转,防止物品延误和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