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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7]236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厂矿企业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号),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就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医院院务公开的目标
  到2007年底前,全省县(区、市)级(二级)以上医院应普遍实施医院院务公开;2008年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三、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医院院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医院院务公开。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采取公告栏、印发资料、院内局域网、自有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医院应制订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对外公开医院院务的内容如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更新。
  五、加强医院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工作
  健全和完善医院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落实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协调、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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