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完善具体措施,落实经费保障
  (一)培训项目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各类培训项目的目标、时间、成本费用、培训内容、培训合格率、获证率(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农村劳动者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业率等标准;二是实行项目招投标的合同管理;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四是开展项目实施成果考核。
  (二)突出抓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普遍开展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各大中型企业的校企合作,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三)健全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一是完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设,切实承担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考核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切实可行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各项服务,为技能人才的成长开辟通道;二是加强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三是严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严厉查处乱发、滥发行为。
  (四)加强就业服务,严格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为技能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特别是公共职介机构要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与职业培训机构的联接,强化就业信息对职业培训的引导和服务。要定期组织用人单位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行动,做好信息沟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见习、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技术职业(工种)就业准入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求职行为。
  (五)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资金。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已确定的再就业培训补贴、扶贫培训补贴、“阳光工程”培训补贴、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和培训有序开展;二是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对职业培训中心和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及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机构,给予必要的以奖代补投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农资金和教育费附加都要安排用于职业培训。三是各类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对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各级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由劳动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确定领导分管,将推进职业培训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战略性的任务,纳入各区县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逐年下达培训计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内容来抓。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