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工程”、“扶贫开发”培训,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加快扶贫致富步伐,促进共同富裕。
三、整合培训资源,健全培训体系
(一)整合组建各区县职业培训中心。各区县可按不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隶属关系,按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以职业高(初)中为主体,联结各培训机构和乡镇,在5年内达到年培训3000人以上的职业培训中心。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投入力度,真正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各级教育、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农业、林业、农机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大力支持,认真解决整合组建职业培训中心的具体问题。
(二)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是大力支持、鼓励民间资金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二是以现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资源为基础,吸纳民间资金,购买或者参与实行民办或者股份制改造,建立股份合作制职业培训机构;三是凡民办和股份合作制的培训机构,经考核合格的,可确定为职业培训基地,享受与公共培训机构同样的培训补贴政策。
(三)建立“双师型”教师数据库。一是加大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的培养引进力度,加快培养一支热爱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教师队伍;二是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都应到企业和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学院培训学习,增强实际操作能力,鼓励教师走“双师型”成长的路子;三是市、区县都可从企业聘请一批技师、高级技师作为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的兼职教师;四是市、区县都要建立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双师型”教师数据库,制定“双师型”教师授课标准和待遇标准,推行“双师型”教师灵活授课,多种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兼职报酬的制度,以解决“双师型”教师紧缺问题。
(四)组建宜宾技师学院。依托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组建宜宾技师学院,承担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为“工业强市”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五)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依托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积极争取国家信贷支持,按照公共性、先进性和公益性的要求,规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其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术交流和示范性培训等诸多功能,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操作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六)严格职业培训机构的认定管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按照《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规范其办学行为,确保培训质量。要开展对各类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将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再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以及预备制培训定点机构,具体承担培训任务,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