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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三)培训内容。
  1、继续开展再就业培训。以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无业农民为对象,以提高其再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着力解决体制转轨遗留问题,重点依托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制定并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和“创业促就业计划”,对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无业农民进行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鼓励和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培养大批创业带头人。
  2、大力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为对象,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中、就业训练中心的资源优势,按照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基本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开展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合格后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者,按规定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对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专业(工种),用人单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为对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为目标,开展重点培训、分层培训、定向培训、订单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培训后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区县应在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培训任务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愿望,制定培训规划。
  4、全面启动技能提升培训。以已实现就业的农民工和广大在职职工为对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围绕“工业强市”的目标,以岗位技能需要为内容,凡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五粮液、天原、丝丽雅等各类企业,应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增强我市大中型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5年内,使我市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级和初级技能劳动者梯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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