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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宜府函〔2006〕2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2003年以来,我市上下齐心协力,积极推进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探索运用新思路、新方法,创新规划编制内容、程序、技术方法,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今年3月经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通过,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研究,决定对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受表彰单位可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奖金管理的通知》(宜委办〔2002〕4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受市以上表彰的市级部门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宜人发〔2003〕27号)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推进我市的规划体制改革,实施好“十一五”规划。

  附件: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不分先后顺序):共30个

  市委政研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规建局        市交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统计局        市环保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教育局
  市经委         市旅游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
  市科技局        市文化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人事局        高县人民政府
  屏山县人民政府     宜宾县人民政府
  长宁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人民政府
  筠连县人民政府     翠屏区人民政府

  先进个人(不分先后顺序):共50名

  李祖林:市发改委    胡 玺: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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