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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发〔2006〕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宜宾市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全市路网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十一五”期间交通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异的需要;是改善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需要;是完善公路网络体系,提高公路网络整体效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工作,在全市掀起农村公路建设高潮。
  (二)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目标
  1、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目标。
  建成县通乡(镇)油路(水泥路)1004公里,实现全市186个乡(镇)通油路(水泥路)。建成通村公路948公里,基本实现建制村通公路。建成通村水泥路(油路)3420公里,全市实现60%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建成渡改桥及农村公路配套桥梁工程30000米,全市农村渡口得到较大改善。
  2、农村运输网络发展目标。
  建成农村客运站128个(含县级站),实现70%的乡(镇)有农村客运站,具备客车开行条件的乡(镇)客运通达率达到100%、村客运通达率达到90%。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确保建设。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按照川府发(2006)20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市、县(区)两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同级发改、财政、监察、国土、交通、林业、水利、环保、民宗、扶贫、以工代赈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挂靠市、县(区)交通局。市、县(区)应成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市、县(区)交通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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