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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每村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有一个法制图书室、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努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六)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要达到100%,市、区县行政执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要达到90%以上,市属以上企业要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室(办),各级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七)各级部门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初步形成,社会矛盾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全市各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要求,针对公民的法律需求,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首先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到“四围绕四深入”。即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构建和谐宜宾、平安宜宾,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爱国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全体公民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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