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一是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规划,搞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加快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由40%提高到70%。对工业废水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关、停、并、转,2006年我市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要提高到100%。二是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大中水回用的推广力度,提高中水利用率。要完善市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杜绝污水直接排海,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7.加快推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价格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供水及污水处理价格,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将城市供水制水、输配水环节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位。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对超计划用水要实行累进加价制度,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8.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要根据《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抓好基础管理,完善节水措施,改革用水工艺,提高水的利用率,创建市级和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提高城市节水水平。
9.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根据管网改造计划,完成供水管网的全面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对运行使用年限超过50年,以及旧城区严重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管径不合理,材质不合格的管网,争取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工作。
(三)自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市创建节水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检查和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创建节水型城市,对于充分利用宝贵的水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市里成立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成专门班子,把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精干有力、高效运行的创建活动组织领导体系。
(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服从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按照工作分工和计划,各负其责,扎实推进。对领导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