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库存量:由市经委对全市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布置报表收集,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企业布置报表收集。对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推算。
4、终端消费量:市统计局根据汇总的生产量、调入调出量、库存量计算终端消费总量。
(二)电力生产、购、销、调、存、终端消费量:由市统计局对三大火电企业、自备发电企业、宜宾电业局、市水利局布置报表收集。
(三)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产、购、销、调、存、终端消费量:市经委和市安监局对生产和经营企业布置报表收集。
(四)成品油生产、购、销、调、存、终端消费量:市经委对经营企业和重点消费企业布置报表收集,采用抽样调查资料进行补充。
(五)其他能源品种:从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报表中提取,采用抽样调查推算资料补充。
(六)能源加工转换资料由统计部门向企业布置报表收集。
(七)能源消费量行业分组资料:一方面尽可能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从供应和销售环节布置报表收集资料;另一方面由市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布置报表收集,对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其它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推算。
(八)所有城乡居民生活用能:采用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城乡居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进行计算。
六、调查时间
调查时期为2005年和2006年两年的数据。2007年1月布置整个调查工作,2007年3月10日前收齐所有调查数据,2007年3月底前编制出能源平衡表,2007年4月中旬撰写出调查成果报告。
七、调查表式
调查表式分为主管部门汇总表,企业填报表、抽样调查表,具体表式附后。
八、调查培训
市统计局负责对相关主管部门人员和直接组织开展的调查项目的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调查企业的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数据评估
为确保数据质量,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对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下工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组织有关部门和聘请专家对全部调查资料数据的可靠性进行评估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