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治理,不断深化十项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保持了基本稳定的态势。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根据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80个先进单位及88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除市政府对受表彰并交纳了2006年安全生产责任金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兑现奖励外,获特别嘉奖的单位,可按人均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奖励;获一等奖的区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按人均三分之二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奖励;获二等奖的区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按人均二分之一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奖励;获三等奖的区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按人均三分之一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奖励;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可按同等标准另予奖励。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区县政府、部门、单位和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深入扎实地抓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06年度宜宾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6年度宜宾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特别嘉奖单位(4个)
市教育局 五粮液集团公司 市航务(海事)局 市公安交警支队
二、一等奖单位
区县政府(7个)
高 县人民政府 长宁县人民政府 宜宾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人民政府 屏山县人民政府 南溪县人民政府 珙 县人民政府
市级部门(42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规建局、四川煤监局川南分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宜宾工商局、宜宾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宜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供销社、市审计局、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房管局、市运管处、市公安消防支队
企业事业单位(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