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行调研,逐步加大对山区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努力缩小山区与城市、平原地区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同时力争在山区全面实施全免费义务教育,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将出台《关于推进山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山区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3)指导山区乡选取课改实验项目学校,组织学校以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开发满足学生需求的校本课程,为当地工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体系。
(4)调研与论证全市教育部门办义务段学校(向农村学校倾斜,城三区主要针对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情况,做好配备工作,加强薄弱学校的治理,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5)提高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学校校长和教师对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加强电教、教研等部门在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工作中的协作,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效益。
3.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1)进一步实施《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区县教育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2)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到校时间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辖区内中小学到校时间的检查力度,加强科学管理。
(3) 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学生用书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经市教育局根据一定程序选定。任何个人和社会团体不得通过学校直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招生宣传等书籍资料。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组织编写教辅材料和模拟试题。
(4) 学校不得自立名目,设立所谓的重点班、加强班、试验班、奥林匹克班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在双休日和节假日随意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诸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任何形式或任何借口,变相收取补课费。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
4.进一步加强高中发展与建设。
(1)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采取多项措施加快全市高中标准化建设步伐。四县三区每个区县至少完成1所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城六区要结合校点布局情况,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工作,有条件的区县要有步骤有计划做好校点布局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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