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06-2007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安排的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引导,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6-2007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安排意见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基础教育工作全局,以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发展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农村基础教育为重中之重,以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狠抓落实,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历安排
1.中学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假期12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
第一学期自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2月5日。全学期上课22周,寒假从2007年2月6日至2月26日。2月27日正式上课。
第二学期自2007年2月27日至2007年7月4日。全学期上课时间18周。其中社会实践活动1周。暑假从2007年7月5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2.小学(含盲聋哑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39周,假期13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除寒假比中学提前一周于2006年1月30日放假外,其余开学放假时间与中学相同。
3.幼儿园的教学时间与小学相同,寒暑假教师不放假,可安排轮换休息。
三、工作要点
(一)德育工作
1.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10件实事落到实处。
2.以“三讲两实践”和“弘扬民族精神教育月”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教育活动。
3.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做好全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4.不断增强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整体提高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市教育局将适时召开全市德育工作现场会和德育干部培训会。
5.以班主任队伍为重点,不断加强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