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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务必尽快接通互联网。为保障此项工作的实施,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须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台打印机专门用于网站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拟为各区县教育局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台打印机)。

  三、加强维护与管理,切实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1.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西安市教育局机关上网保密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市教办发[2006]19号)、《西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市教办发[2006]20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教育公文信息公开审查和提交制度》(市教办发[2006]2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有关网站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门户网站的规范运行。

  2.推进网络信息公开。要把推行门户网站教育信息公开作为政(校)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加以推进。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搞好信息梳理,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部在网上公布。

  3.严格做好网站保密工作。要根据《保密法》,以拟公开的教育信息严格把关,严防将保密信息公开。严禁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文件、资料等。通过计算机传递重要信息、文件、资料、统计数据时应该加密传输。

  4.切实加强网站维护。要认真做好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治工作,定期维护和改造软件系统,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尤对于向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提供信息计算机要实行专用,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通过该计算机传输的内容无病毒,确保网络安全。

  四、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县、直属院校(单位)的信息建立和信息维护及各网站和网站群,应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发现、采集有价值的信息,每天更新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各区县、学校(单位)要将门户网站中每天的重要信息,及时通过xaedu@xaedu.sn.cn发送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管中心,由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主页进行选择、采用、编发。各区县教育局要保证每天(除双休日外)都有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将通过门户网站或其它形式把各区县、学校(单位)报送的信息总量和采用数量每月进行统计、通报,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有关门户网站建设事项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管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市教育局办公室,韩宁宇,电话:87295604;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管中心,张志安,电话: 8728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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