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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政务信息资源促进政务公开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75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好西安市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72号)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建立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教育网站群体系,现就做好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对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政务和校务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门户网站,是市教育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西安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件大事。门户网站将成为市教育局今后进行行政管理和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门户网站建设,从思想、组织、人员、经费等各个方面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保障。

  二、积极建设,保障教育电子政务需要

  各区县教育局必须建立各自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各直属院校(单位)须建立校级(单位)网站。市教育局各处室根据具体需要建立专门网站。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府网站内容格式规范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246号)要求,已建成网站的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各处室,请将网站域名及相关资料报送市教育网网管中心以备链接(填写附件1),由市教育网网管中心统一对网站内容进行规范和监管。未建立网站的区县、直属院校(单位)及处室,请结合自身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对象,提出对网站建设的要求,包括栏目名称、风格、色调等,便于网站建设的规划及设计(填写附件2)。

  不具备条件独立建立网站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向市教育网网管中心提出申请,由市教育网网管中心免费提供服务器空间与网站平台。各级教育部门需向电信部门独立申请本单位网站域名。申请完成后,将网站域名及网站建设需求于8月20日之前报送至市教育网网管中心,由市教育网网管中心协助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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