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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青安监一〔2007〕4号)


各州(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辖区内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将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二、各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内的冶金行业应做到心中有数,并研究制定2007年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督促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工作,促使2007年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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