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进展不同,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三种类型:
1.初次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接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区县教育行局,应当立即通报卫生局,赶赴现场认真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报告。 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可直接报告市教育局值班室和德体卫艺处。
2.进程报告: 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局;区县教育局要每日报告至我局德体卫艺处。在较大和一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逐级上报。
3.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应在2天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事件的性质不同,分别填报《西安市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卡》或《西安市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卡》(详见附表1、2),初次报告和结案报告须有书面报告材料,进程报告如无重大变化或无危重病例,可直接报送报表。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防病意识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切实提高警惕,加强晨检工作,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跟踪调查工作,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尽早采取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健康小报、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讲座等形式,开展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意识和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检查力度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病与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的重点是:
(一)学校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检查内容是《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因病缺课登记及统计分析情况,学生健康监测档案建设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