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转变教学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优化教学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6.进一步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大中招制度改革力度,力争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探索校本评价的具体模式,逐步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学校不断发展的新的评价体系。
7.积极抓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准备和实施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新课程培训,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完成高一年级教师的学科培训和管理培训。以样本学校建设为依托,以校本研训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确保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实施。
8.加强对高中新课程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指导意见和方案,为基层提供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科研引领作用,加强学校课程编排、学生选课指导、学分管理、课堂教学、通用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发展评价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引导学校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三)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采取多项措施加快全市高中标准化建设步伐。阎良、临潼、蓝田、周至和户县每个区县至少完成1所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城六区要结合校点布局情况,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工作,有条件的区县要有步骤有计划做好校点布局的调整工作。
2.推进高中教育内涵式发展。研究、论证市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努力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3.结合招生和高中会考工作实际,出台《西安市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校管理。
4.修订《西安市小学教学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四)依法治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进一步实施《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区县教育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学校不得自立名目,设立所谓的重点班、加强班、实验班、奥林匹克班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在双休日和节假日随意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2.深入贯彻《
民办教育促进法》。继续将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解决“公参民”学校实行“四独立一分离”办学的遗留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逐校规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