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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07年7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常办联字〔2007〕81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70名。
  二、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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