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教安发〔2007〕13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在组织学生春游活动中4死5伤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国务院、省政府4月20日关于“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8日全市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五一”黄金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认真落实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各项措施。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社会实践等活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必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凡载学生出行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交管等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夏季即将到来,尤其要对学生进行夏季安全常识教育,重点是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水库、涝池等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地方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泳池场所戏水,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在放假前,要结合市教育局印发的防汛、消防工作通知要求,组织专门人力,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记录在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遵守市教育局关于假期补课的相关规定,严防假期违规补课导致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区县、各学校在“五一”黄金周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灵通值班信息,并于4月28日前将“五一”值班表报市教育局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