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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因地(校)制宜地开设好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市教育局出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管理办法。
  5. 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实验教材的选用工作,统筹安排新课程实验教材在全市的使用。

  (三)制度建设

  1. 建立并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成立选课指导机构,引导家长正确对待课程的选择性,切实帮助学生学会选择。市教育局出台学生选课指导意见。
  2.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制定学校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要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市教育局出台学分认定管理指导意见。

  3. 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形式和机制,各校制定教学班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4.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市教育局出台校本研训指导意见。

  5.探索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和健全人格等作为评价的重点,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方案。市教育局出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6.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四)资源开发

  1.学校要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对校内外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提高利用效率。发挥各种公众网络资源的作用,使之成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流、共享的重要平台。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根据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各种独特的课程资源。

  2.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加强普通高中与大中专学校、教科研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搭建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平台,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五)科研引领

  1.加强各级教研室、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专业化建设,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提升品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面向全体普通高中学校的教研网络,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教科研部门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整合教科研力量。市教育局出台加强教学研究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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