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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6.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学校是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具体实施者和主要实践者,要全面规划,整体安排,重建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并成立课改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五、任务与措施

  (一)教师培训

  1.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工作坚持“以校为本”、“全员培训”和 “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2.培训主要分通识培训、学科培训和管理培训。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段实施,研训结合,滚动式推进对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全市普通高中相关人员的培训。市教育局出台教师培训指导意见。

  3.市教育局组织教育行政干部、全体高中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的通识培训和相关考核。通识培训由课改办公室协调,通识培训指导组实施。区县组织实验教师的通识培训和相关考核。管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由市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段实施。各学校以构建学习型组织、转变课堂教学方式为核心开展校本培训。学年开学前,执教新进入课改年级的教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4.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坚持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培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逐步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课程实施

  1.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建设、实施、管理与评估,按照国家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制定学校课程设置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编排课表,按计划安排课时。市教育局出台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

  2.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各学校除按照我市高中课改准备方案的要求开齐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外,还要积极开发具有西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逐步开设好各类选修课程。市教育局出台选修课程开设指导意见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

  3.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改进教学行为,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环境,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市教育局出台教学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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