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与领导
1.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以市政府主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人事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定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课改经费,全面部署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2.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张建国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黄新南、李忠良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办公室下设专家指导组、通识培训指导组、课程实施指导组、评估与督导组、宣传组和资金保障组。
专家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政策及课改重大问题等进行研究论证,把握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向;及时研究指导解决课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实施建议等。
通识培训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通识培训方案,组织通识培训活动等。
课程实施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课程设置、学科教学、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科培训和教学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样本校工作等。
评估与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课改过程的指导、督促与检查;实施质量监控和评估;提出综合性的课程改革意见和建议等。
宣传组的主要职责是:课改动员和宣传;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经验材料;编辑课改简报等。
资金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确保课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4.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资金处 、职成处、师训处、德体卫艺处、督导室、新闻办、教科所、教育电视台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区(县)教育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参照市课程改革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组织,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合理编班,落实教师编制,合理调配教师,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课改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