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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求实性原则。立足我市高中发展实际,针对现状,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及办法,正确处理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务求取得实效。

  2.渐进性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管理、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运行机制等全方位的整体性构建,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重大工程,要不断地更新理念,改进方法,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循序渐进地推进和实施。

  3.科学性原则。新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要尊重教育发展和课程实施的基本规律,讲求科学,不断提高新课程实施的水平。
  4.创新性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是实施新课程改革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学习、探索和研究,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三、实施目标

  1.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载体,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普通高中课程新体系。

  2.探索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完善课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课程开设、开发、实施与管理的能力。

  3.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促使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形成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和组织管理形式。

  4. 健全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评价制度,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5.建立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创设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探索促进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及专业发展的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6.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发和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形成全市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新机制。

  7.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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