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次活动由市内五区、高新区和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协调、督导和评比。其中:市规划局负责综合规划设计和协调指导“拆违”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市内六区的夜景亮化、建筑墙体美化、清理占道经营、整治字号牌匾、清理积存垃圾工作,并完成便道硬化任务。市建设局负责对组团县(市)和其他县(市)、矿区城区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市园林局负责协调园林绿化工作,并完成本局所管辖绿化任务。市工商局负责配合市城管局协调宾馆、饭店、商店清洁店内店外环境卫生、整治字号牌匾、增设夜景亮化设施、建筑墙体美化和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市内五区、高新区和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具体整治任务由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另行下发整治方案。同时,各县(市)要参照本意见制定本县城及建制镇的整治方案,确保实现全市市区、县城及建制镇协调联动、整体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2007年10月11日-10月15日)。各县(市)、区和各协调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市规划局、城管局和园林局的整治方案,搞好组织发动和任务分解。(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0月16日-12月15日)。各县(市)、区和协调部门要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积极工作,抓紧整治,确保12月15日前主路主街和主要出市口道路沿线面貌明显改观。(三)总评验收阶段(2007年12月16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对各自负责的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随后,由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对各县(市)、区总体工作进行验收评比。
五、考核评比
在12月30日前,由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按照《石家庄市创造优美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八个一”工作阶段性考核奖惩办法》对有关县(市)、区从“拆违”、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三个方面进行评比验收,分别评出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对第一名奖励10万元、对最后一名罚款10万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也要参照市里的作法,逐级对第一名和最后一名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给予重奖重罚。
六、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