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合肥市卫生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一、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社新(合肥市卫生局局长)
副 组 长:胡国春(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寒 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守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邦国(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 员:
许晓波(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
汪 胜(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陈尚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
孙礼友(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李春水(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曹 静(市卫生局计财处处长)
李伟康(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
强学辛(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任春青(市卫生局业务受理处主任)
吴晓红(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马丛河(市卫生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康岚(市卫生局农卫生处调研员)
吴跃东(市卫生局卫生防病处处长)
纪 律(市卫生局爱卫办主任)
余良晴(市卫生局工会副主席)
方建东(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龚仁俊(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徐 斌(市卫生局团委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许晓波
副主任:汪 胜 陈尚好
二、具体职责分工
宣传处: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负责全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负责中心组成员学法及考试工作;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办公室:负责“五五”普法规划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开辟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网页和卫生法规上网公布工作。
卫监处:负责卫生执法队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依法整治活动;负责卫生法律宣传教育“六进入”等工作。
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