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方式,大力推进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依法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要紧密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卫生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紧密结合卫生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要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积极发挥信息网络、新闻传媒、服务热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提高宣教质量和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多策并举,强化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质量和效果。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大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逐步加大对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推广典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认真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适当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完善检查评估考核体系和监督激励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普法工作检查、评估、奖励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实行一年一考评、五年一总评。
六、考核指标
1.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织,实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
2.制定本单位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落实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4.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次有文字、图片记录。
5.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知识考核制度。
6.相关人员法律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7.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