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强化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献血法、
职业病防治法、
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医疗服务秩序,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在卫生系统中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及时学习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及时将“五五”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新颁布、新修订的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
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卫生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2、切实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卫生中心工作,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利用宣传橱窗、宣传长廊、宣传板报、媒体、网络、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服务等阵地和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发展为目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医疗机构、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宣传橱窗、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法制宣传专题活动的要求,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每年组织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年度检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