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卫办〔2006〕512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肥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认真落实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使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又有新进展,为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附件:合肥市卫生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合肥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大力推进卫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促进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合发〔2006〕 25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皖卫办〔2006〕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加快“工业立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规划,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卫生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卫生法律法规权威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