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业贸易局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商发〔2006〕164号)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协会、学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有关部署,切实抓好商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西安市商业贸易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协会、学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西安商贸业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商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在商贸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商贸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在商贸行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胡锦涛总书记批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 商务部明确指出要抓好商务领域商业贿赂的综合治理,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局属各企事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协会、学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和措施到位,按照中央、省、市的具体要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坚决治理商贸行业的商业贿赂,为我市商贸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