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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浙安监管综〔2006〕103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业连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5月份,共发生13起,造成51人死亡。我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也较为严峻,至目前止,共发生3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9人死亡。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字〔2006〕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汛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我省刚刚进入梅雨季节,给建设领域施工带来许多不便,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在我省建设领域内发生的3起重大事故中,其中2起事故的发生就与事故发生地的强降雨天气有直接关系。因此,各地要督促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水库、河流边及临近高边坡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增强防汛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努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建设领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在建设领域发生的事故中,许多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操作造成的。上半年,在我省建设领域内发生的3起重大事故中,1起事故就是因施工人员对高边坡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从而造成人员死亡;在另1起事故中,同一引水隧洞施工的3家施工单位中2家单位的施工人员见下大雨及时撤离了现场,而另1家单位的施工人员没有撤离,从而造成3名施工人员被溢入的雨水淹溺而死。因此,各地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对农民工和新入场工人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工作协调,履行综合安全监管职责。要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角度,督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原则,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落实工程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加强施工企业的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资料的备案工作。
  四、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针对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在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决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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