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残疾人奔康致富步伐为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在解决残疾人生活温饱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小康;实施康复重点工程;扩大危房改造面积,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义务教育,发展高、中等教育;残疾人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不断发展;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使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三)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为核心,实施康复工程,发展特殊教育,提高就业率,完善社会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残疾人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
--坚持加快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满足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和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共同推动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坚持强化基层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乡残联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依托社区和乡镇开展残疾人工作,把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具体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实施康复重点工程,使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2万例,为40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患者家属160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200名,对5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培训聋儿家长40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500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600名。组织肢体矫治手术50例,供应残疾人辅助器具1.3万件,装配普及型假肢和矫形器360例。进一步健全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建设。